11月6日,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海口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剩余房源的选房活动的公告。
该公告称,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口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剩余房源的选房方案已于2023年11月1日在海口市住建局网上公告。
根据选房方案规定,现将剩余房源419套(含1户基层教师房源)和报名申购海海口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剩余房源,且已提交《海口市安居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或《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海口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申购意向表》的48户申购对象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公告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海口药谷雅郡小区安居房项目剩余房源选房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房活动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开始,现场签到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00—9:30。
(二)选房活动地点: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一横街2号药谷雅郡小区接待中心。
(三)选房顺序号和选取房号方式:选房对象在选房现场通过抽签方式分别确定选房顺序号和房号。在签到时间截止后,选房对象按照签到顺序号,依次随机抽取选房顺序号,每位选房对象限抽取1次/1个。选房方式为“先选定户型,后选择房号,房号2选1”。每位选房对象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上台,先选定户型,在该户型中随机抽取2个房号,在2个房号中任选1个,选房环节全程录像。
(四)选房活动要求:本次活动仅选房对象本人或其受托人参加,选房对象须在签到规定时间内签到候场。选房对象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查验后,方可入场。如选房对象本人无法参加活动的,须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及范围),由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参加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