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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人,海口将对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进行资助申领方式→
南海网 黄婷 赵华荣 2024-07-11 11:11

  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市教育局将对遇到经济困难的2024年大学新生进行资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享受资助的学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海口户籍且为2024年海口市直属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未享受团市委、总工会等单位同类型的资助。同时,申请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相对稳定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垦区建档立卡户。

  2.孤儿(含民政部门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家庭子女以及低收入家庭子女。

  4.经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优抚抚恤的伤残军人子女。

  5.残疾学生(经与市残联沟通,残疾学生以申请残联的残疾大学新生补助为主)。

  6.经总工会认定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建议申请总工会资助为主)。

  7.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家庭非常困难,无法支撑上学费用。

  海口市教育局提醒,申请学生应在本、专科院校录取结束后,向毕业学校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困难佐证材料。

  资助条件佐证材料:

  1、符合申请条件1-6条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或对应认定部门开具的证明。

  2、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困的,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处于集中治疗期间或术后恢复期间,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精神病等。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治疗、医保报销等材料。

  项目受理结束时间为:8月26日。资助确认公示时间:9月10日前。资助金发放时间:9月底前(如因录取时间较晚的高职专科院校困难大学新生,发放资助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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