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国内多个城市发布新政:空置房可享受物业费打折优惠,很快引发关注热议。不少业主认为能否实实在在为空置房业主带来实惠的同时,也有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下降感到担忧。全国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潮”之下,海南的情况如何?未来海南的物业管理市场是否也会受到影响?记者就此走访了解。
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潮”之下
海南暂未推行
今年2月1日起,江苏省镇江市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宅物业费实施打折优惠,物业费最多交70%。
而镇江并非第一个给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城市。2024年6月,甘肃省兰州新区推出12条房地产新政,其中提到,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宅,业主或使用人书面申请,其物业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
长沙的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政策已平稳推行多年。自2022年开始施行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缴费金额不超过原标准的90%,具体优惠幅度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此外,青岛、无锡、宿迁、扬州、潍坊、石家庄、常州、烟台等地也宣布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
记者走访海口市多个小区了解到,目前海口多家物业管理企业在持观望态度,并未有相关折扣。秀英区一个“候鸟型”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小区公共部分的维护需物业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才能保持正常运转,尽管空置房的业主没有入住,但日常的维护工作却不能停,如果给空置房的业主打折,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对常住业主并不公平。
据了解,2006年8月海南省发改委和住建厅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售出后从未入住使用,或者连续三个月以上间断入住使用的,按照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70%计收”。
但自2011年1月1日起,海南省正式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条例规定:“物业依法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全额交纳”。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修订)》现行有效,已交付但空置的房屋物业费是否打折并无直接规定,但明确“市场调节价”需由合同约定。
对此,海口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梁金华认为,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义务,“无论入住与否业主都有义务维护小区公共部分的正常运转。”因此,实践中未实际入住业主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适用上位法《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资料图:融创·金成海口壹号小区物业安保人员在小区开展日常巡逻。记者王康景摄
业内人士建议:
通过立法规范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海口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多达千余家,物业管理费从每平方1.2元至5元不等。在走访中,有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费存在质价不匹配,收费虚高等问题。而也有业主表示,物业费下调后,势必导致物业管理方压缩成本服务下降。
海口佳元·天上人间小区物业经理何先生说,小区共有1860户,入住率仅50%,其中“候鸟”人群占据了一大部分,目前来看每月的物业管理费仅够维持物业人力成本。“空置房的概念难以界定,尤其针对候鸟小区来说,物业管理企业不可能冬天招人而夏天裁员。”何先生说道,而企业裁员将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
家住融创海口壹号小区的一名业主说,自前年以来,该小区就主动下调物业管理费,但对此大部分的业主还是感到不满意。“小区的物业费应尽量做到质价相符,让业主感受到物有所值。”该业主说。
有业内人士认为,海口大部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维持在每平方2元以下,加之海南候鸟型小区较多,从物业管理费上“卷”价格的空间太小,与其“卷”价格不如“卷”服务。
近几年,在海南的物业服务行业中,有物业公司通过运用数据手段优化人员配置,为企业降本增效;有的物业公司则拓展服务领域,开展家政服务、社区团购等业务,增加收入来源,以维持服务质量。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李君表示,从国家层面来说,目前无强制性法律规定空置房物业费必须打折,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原则上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若合同无特别约定则业主需全额缴纳物业费。当前国内部分城市的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打折潮”,都需满足“空置满一定期限”“地方有明文规定或合同有约定”的前提。
“目前来看多地并非一刀切打折,而是有条件的限定。”李君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如何规范,还需通过立法层面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