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上,海南11个集体、17名个人获得表彰。
其中,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等6个单位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等5个单位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四级调研员邓怀军等9人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海南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处长曾丹等8人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2023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166件,同比增长23.3%,为每10万人提供法律援助201.6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投入法律援助经费4531万元,同比增长14.91%,人均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达4.11元,位居全国前列;提供代书460件,受援人数30504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97亿元。
原标题:海南11个集体和17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