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3月22日发布消息,4月1日至2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申报2022年度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
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海南有关部门制定《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使用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明确,资金申报主体应具备在海南省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财务规范;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交税款或其他重大违反税收规定行为;诚信守法经营,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基本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基础层转入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直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企业,按照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