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还要骑车出门
更何况……
是要去车管所吗?
交警:我来“接你”了!
近日,白沙交警在街面开展巡逻工作时,对一辆号牌为琼D****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及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该驾驶人无法出示摩托车驾驶证,且在询问过程中,其身上散发着浓浓酒味,执勤交警便使用酒精快测仪对其进行排查。最终,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口头传唤其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我在家里喝完酒后,准备骑车去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结果在牙叉中路时,就被你们的巡逻交警当场查处了。”
执勤交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该男子曾于2020年12月30日因饮酒驾驶被查处,故现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驾驶人符某因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多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白沙交警对其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9日,罚款3700元的处罚。
(原标题:酒后骑车来车管所?交警:别动,我来“接”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