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5月28日,记者了解到,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近日,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被罚款12.01824万元。
据悉,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系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违法占用Ⅲ、Ⅳ级保护林地面积2003.04平方米。5月16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作出罚款12.01824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拆除违法占地建(构)筑及附属设施恢复林地原状的行政处罚。
1
4月
电话:(86)0898-68582666 传真:0898-68582300 电子邮箱:webmaster@hainan.net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都大厦8层 邮编:5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