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防控专班
关于开渔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安排,儋州市决定于2022年9月14日开渔,为切实做好开渔后儋州市渔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船东船长、渔民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检查渔船船体、通导设备、主推系统、电气设备、救生消防设施及捕捞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渔船不带故障和隐患出海。
二、各沿海镇(办事处)对辖区渔船台账进行梳理,切实排查到位,掌握渔船情况,具备中远海作业能力的渔船必须安装北斗监控系统,未安装和已安装但已损坏的一律不准出海。
三、市农业农村局、海岸警察要充分利用北斗监控系统、AIS系统和社管平台船舶监控系统掌握海上渔船、其他涉渔船舶动态航行轨迹,及时发现并制止儋州市涉渔船渔民与境外渔船渔民接触行为。
四、每个出海渔民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雇请的外省籍渔工,如无疫区旅居史的,要持有“3天2检”核酸检测证明;有疫区旅居史的,要持有“7天5检”核酸检测证明。大中型渔船原则上每航次返港人员需完成不少于“5天4检”的核酸检测,NS渔船每航次返港人员需进行“7天5检”的核酸检测,方可进行下一航次的出海。小型渔船(包括其他涉渔生计船舶)作业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返港人员每周2次核酸检测,超过24小时作业的返港人员进行“3天2检”核酸检测。
五、白马井中心渔港为本市唯一的冷藏冷冻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所有从中远海回港渔船冷藏冷冻渔获物必须在白马井中心渔港上岸交易,由白马井中心渔港、南司码头联防联控组负责核实登记渔获物来源和去向等情况,建立溯源台账。
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农村防控专班
2022年9月11日
(原标题:最新通告:9月14日,儋州开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