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三亚交警依法对该名驾驶人进行处罚。
9月15日0时至3时,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阳大队河东中队在河东路厨彩阳光路段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期间,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琼BS**16的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庞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庞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