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交警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于2月28日公布2起已查获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2名驾驶人被依法处以相应处罚。
2月26日23时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路管员在荔枝沟某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湘E81**6号牌小型汽车,驾驶人柳某平(男,37岁)经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柳某平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2月27日3时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路管员在新桥路某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HV**1号牌小型汽车,驾驶人麦某帅(男,39岁)经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驾驶人麦某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麦某帅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