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琼海市纪委监委了解到,琼海市纪委监委于近日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琼海市会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原中队长林千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林千智在负责琼海市会山镇沐塘村委会加脑村景观改造等8个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先后8次在验收现场收受承建人冯某某所送礼金共计2400元。2017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林千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等礼品,折算价共计4128元。2022年7月,林千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琼海市供销合作社原主任林尤旭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林尤旭主持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每月向时任琼海市供销合作社统计股股长兼万泉供销社主任周某发放1000元交通费和通信费,并于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违规发放上述费用共计19500元。对此,林尤旭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林尤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林尤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