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文昌交警结合
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和“护苗行动”相关要求
持续整治未成年人
违规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行为
案例一
4月5日17时44分许,文昌交警约亭中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巡逻至抱罗圩罗中街时,发现一名正在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女子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见状,执勤交警立即将其拦停,并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
经核查,执勤交警发现该车驾驶人邵某蕊存在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要求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罚,同时通知其父母一起到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约亭中队接受安全教育。
教育过程中,交警对违法人员及其监护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告知其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要求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及后果,同时责令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日常行为监管,在违法行为人作出深刻检讨后,由监护人领回家继续加强教育。
案例二
4月6日17时许,文昌交警锦山中队在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巡逻至翁田镇翁田圩时,发现一名正在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疑似未成年人。见状,执勤交警立即将其拦停,并引导其到安全位置接受检查。
经身份核查,执勤交警发现驾驶人张某权存在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执勤交警立即通知其家长到场,对违法人员及其家长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求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案例三
无独有偶,4月6日17时40分许,文昌交警锦山中队在翁田圩又当场查获一起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违法行为。经核查,驾驶人林某未满16周岁,执勤交警立即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家长到场一同接受安全教育。
处理过程中,执勤交警对违法人员及其家长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告知其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行为的危害,同时责令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日常行为监管,在违法行为人作出深刻检讨后,由家长领回家继续加强教育。
在许多未成年人眼中
驾驶摩托车是青春、个性的表现
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自由张扬的背后
可能是整个家庭的眼泪!
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
既危险又违法!
关于驾驶车辆的年龄限制
法律也都有明确规定
↓↓↓
年满12周岁方可骑自行车上路;
年满16周岁方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年满18周岁,且经过学习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机动车上路。
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在此,文昌交警呼吁广大家长要共同规范、监管好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原标题:警示!文昌交警查处3起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