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因经营使用禁用原料的化妆品、未经备案的化妆品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处罚款8.7万余元。
据介绍,7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经营的斑宜净美肌精华等4款产品标示的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与实际备案产品不一致,斑宜净蛋白粉等3款产品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检查人员现场对其中6款化妆品进行抽样,下达了《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文书化妆品抽样记录(现场抽样)》,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产品进行了扣押。
8月15日该局收到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BANYIJING检出地塞米松0.51μg/g,水杨酸0.004%”。据了解,地塞米松为含氟的糖皮质激素类制品,对炎症型皮肤的局部治疗有抗炎、止痒、抗过敏等作用。但长期外用可出现局部色素沉着,毛细血管扩张,皮肤萎缩等不良反应,是化妆品中严禁使用的成分。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购买上述产品,未按要求做好购进验收工作,未做好购销记录;经营的产品“斑宜净美肌精华”、“斑宜净亮肤乳液”、“斑宜净日霜”、“斑宜净晚霜”、“斑宜净蛋白粉”和“斑宜净(银色盒装)”为未经备案的化妆品,违法所得2500元,货值金额11510元;经营的产品“BANYIJING”为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的化妆品,违法所得660元,货值金额219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口美兰斑宜净美容工作室经营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的化妆品、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此依法责令该工作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化妆品230盒,没收违法所得3160元,罚款8453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876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