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获悉,因只能承揽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但实际开挖深度为18.97米,超出承揽范围,近期,海南天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243485.12元,涉及海口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位于秀英区海色路西侧,建设单位为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总包单位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将海口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地铁预留钢支护工程(设计方案中基坑开挖深度为18.32米)分包给海南天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为10586309.74元,海南天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开始施工,目前工程已完工。海南天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叁级,只能承揽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但实际开挖深度为18.97米,已超出海南天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承揽范围。
据悉,海南天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1号椰岛大厦11A房。针对海南天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6月12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南天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43485.12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