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

新闻内容

海口首宗!给未成年人文身,一商家被处罚1万元
椰网/海拔新闻 记者徐明锋 2024-07-02 11:25

  7月2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6月,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被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这是2023年9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海口市查办的首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件。

  据介绍,4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海口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转来的《移交函》,移交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相关线索。

  调查结果指出,4月17日,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没有查验身份信息,就在店内向未成年人吴某某提供文身服务,在其左手手腕处文身,文身图案为“如愿”,收取文身费用100元,违法所得100元。

  6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对海口龙华某腾美容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希望海口市经营文身的商家们引以为戒,在提供文身服务前,务必核实消费者的年龄并实名登记,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强化协同联动机制,全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举报电话:0898-12315,

  网络举报: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含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全国12315平台),

  信函举报: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二街7号海口市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1029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70206)。

  • 海南在线微信号
    微信
  • 海南在线微博
    微博
  • 海南在线抖音号
    抖音

发现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商务合作 海南在线版权所有 © 1999-2016

电话:(86)0898-68582666  传真:0898-68582300 电子邮箱:webmaster@hainan.net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都大厦8层 邮编:5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