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4日举办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试点实施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专场上获悉,海南自今年9月1日起试点实施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那么,在离岛免税化妆品实施电子标签后,海南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产品标签信息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黎运达表示,在离岛免税化妆品试点实施电子标签中,海南坚持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中心,进行相关的制度设计,主要措施体现在3个方面:
在标签标注内容方面,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标注内容包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标注的全部内容。与传统标签相比,化妆品电子标签仅标注形式不同,不豁免法规明确的中文标签标注义务,不减少标签标注内容。同时,海南还要求相关产品在标签可视面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和警示用语等有助于消费者选购、识别和安全使用的信息。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李昊摄
在标签电子码设计方面,海南坚持通用易读原则设计电子标签码,使用的电子标签码,可使用常用智能手机安装的常用通讯软件和支付软件识读,无需特殊设备以及安装专用软件,扫描后无需其他用户操作即可直接导向标签内容页面,不设置注册用户、输入密码、安装程序、关注公众号等阻碍消费者识读的环节。
在电子标签风险防控方面,海南统筹建立了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服务平台,对化妆品电子标签信息进行源头管控,防止标签篡改,收集整理标签信息,供公众查询;同时,还建立了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管理程序,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在产品上市销售、进口前,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产品中文标签信息。省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信息后,对符合法规要求的产品中文标签信息进行赋码生成电子码,企业确认电子码内容与注册备案信息一致后,对外公示产品标签信息,并以印刷或者加贴方式,将电子标签标注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显著位置。此外,海南还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对电子标签的使用承担主体责任,离岛免税企业根据消费者需求,现场向消费者提供纸质版的化妆品标签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