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椰树集团拉买处发文称“用椰汁擦乳”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却被罚40万“一担心” “两不服”。以下是全文:
在“椰树”自己的官网上转载“用椰汁擦乳”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却被罚40万“一担心”“两不服”
“一担心”
担心的是名牌被毁,砸掉“椰树”及上下游企业近两万员工饭碗,让海南50万椰农椰子卖不出去脱富返贫。
“两不服”
第一个不服的是在“椰树”自己的官网上转载“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广告法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在自己的官网上转载科普教育是违法的,“法无禁止即可为”。
第二个不服的是在“椰树”自己的官网上登载连续7年亏损,第二次破产被死里救生,被国务院定为全国百户改制试点,得到两次肯定,目的是防止内外勾结,否定“椰树”改革历史,是厂史教育,不是商业广告。
椰树拉买处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