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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这种行为最高可罚300万元
椰网/海拔新闻 徐明锋 2024-04-25 10:42

  4月24日,乐东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经营者,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提醒告诫书指出,凡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车站、旅游景点等的停车收费,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或提高收费标准。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宾馆(酒店)、旅游民宿、餐饮、景区景点、停车洗车、娱乐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收费总金额等信息。餐饮经营者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应当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不得发生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和其他乱收费行为。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提供服务,应当在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在网络交易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提醒告诫书强调,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经营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价格违法行为屡查屡犯的从重处罚。其中,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将包装物重量作为商品重量或者以作弊的方式称量销售海鲜、水果、旅游特产及其他商品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并可以处不少于三个月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价格行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据悉,“五一”节日期间,海南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市场巡查、政策提醒、发放告诫书、价格检查等措施。欢迎消费者和广大市民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改正的经营者,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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