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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称翘睫无痕双眼皮“7天恢复” 海南一医疗美容公司被立案处罚
南海网 蒙健 2024-09-20 08:38

  9月19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在广告内容中含有“7天恢复”涉及对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同时还使用患者术前术后的形象作宣传,海南星之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今年7月4日,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测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美兰区美苑路6号盛达景都的海南星之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其公众号发上布医疗广告,该广告内容中含有“7天恢复”涉及对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同时还使用患者术前术后的形象作宣传,涉嫌构成广告违法行为,经报分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明,海南星之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为推介其“星之美”医疗美容项目,于2023年7月3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其公司公众号上发布内容为“星之美翘睫无痕双眼皮打造翘睫萌第媚眼,告别无神小眼层精细缝合+翘睫无痕+宛若天成+7天恢复在线预定,享8.5折钜惠咨询”的医疗广告,其中使用患者术前术后的形象进行宣传。该广告内容中含有“7天恢复”涉及对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和利用患者术前术后的形象作宣传的行为构成广告违法行为,”。涉及公众号页面设计、制作的费用为17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海南星之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广告,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该公司被责令立即停删除违法网页内容,并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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