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博物馆面向全社会发布“尽携书画到天涯”书画特展藏品征集公告,征集藏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书法、国画、油画等形式的艺术作品。公告全文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藏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书法、国画、油画等形式的艺术作品,也包括苏轼、海南四大才子等与海南有关的历史文化名人主题藏品,反映海南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宗教等方面发展的重要物证,以及其他类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或特殊纪念意义的物证等。
艺术作品根据创作时间分为以下类别:
(一)古代和近现代类
1.古代各历史时期艺术名家作品及民间收藏的珍贵艺术作品。
2.近现代艺术名家作品及民间收藏的珍贵艺术作品。
(二)当代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代著名艺术家作品及民间收藏的珍贵艺术作品。
原作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及以上职称。
2.获得过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称号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称号。
3.独创或者主持创作的该作品获得省(部)级专业奖项。
4.该作品曾在国家级博物馆、美术馆或省级博物馆、美术馆参展(提供相关证明)。
二、征集方式
(一)藏品征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包括捐赠和购买两种方式。
(二)藏品所有者须承诺对藏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藏品来源真实可靠、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纠纷或瑕疵。
(三)鼓励藏品所有者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藏品的单位和个人,将颁发捐赠证书。
三、征集要求
(一)藏品所有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馆取得联系,需提供藏品照片、来源、流传经历等背景资料与文字说明,并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藏品需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同时需经海南省博物馆聘请专家组鉴选,确定符合我馆藏品征集方向与规定要求后,方可征集。
(三)藏品征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诚望热心公益、关心海南文博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藏品征集线索并联系。
(四)藏品征集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博物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