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在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期间
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
琼府函〔2023〕31号
为确保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政府决定在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期间加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3月27日8时起至3月31日24时止,琼海市及文昌市、万宁市、定安县、屯昌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空域实施临时管控,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在禁飞期间,涉及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公安、交通、文体、市场监管、气象、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妨碍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航、文体、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标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