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特殊情况
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
不仅违法
而且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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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五指山公安交警现曝光近日查处的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车辆
希望广大车辆驾驶人
引以为戒,遵规守法
1.琼AQ1B30
2月19日下午16时,琼AQ1B30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邓某升处罚200元,驾驶证记9分。
2.浙AFT9298
2月8日下午,浙AFT9298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丁某辉处罚200元,驾驶证记9分。
3.琼BB7671
2月6日上午9时,车牌号为琼BB7671的小轿车非紧急情况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蔡某略处罚200元,驾驶证记9分。
4.琼A750H2
2月5日下午,琼A750H2号牌小轿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李某处罚200元,驾驶证记9分。
困了临时歇息、换驾驶人
设置导航查地图、打电话
下车方便一下、工作会议等
都不属于紧急情况
若因此占用应急车道
均属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一次记9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造成碰撞事故
何种情况下可使用应急车道?
1.车辆突发故障或发生事故
当车辆突发故障或发生事故,包括爆胎、发动机异常、变速箱不工作等,继续行驶将危及到车内乘客的安全。
此时,可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以警示后方来车。
相关人员撤离至护栏外,报警等待救援。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2.车内乘客突发疾病
车内乘客突发危及生命的疾病时,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3.紧急任务
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原标题:曝光!以下车辆罚款200元记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