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驾驶人认为喝点酒睡一觉第二天醒来就可以开车上路了,殊不知有一种酒叫“隔夜酒”。近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五指山交警获悉,一男子高某C1驾驶证实习期,因“隔夜酒”被查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据了解,5月17日11时许,五指山公安交警在海三高速155公里200米处对一辆琼A***18号牌的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高某身上有酒精气味,疑似酒驾。经检测,该驾驶人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高某穿拖鞋开车,属于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交警对高某的驾驶证信息进行核对时,发现高某的C1驾驶证处于实习期内。高某称,16日晚喝酒喝到了次日凌晨2点,以为睡一觉后就可以开车了,没想到还是会被测出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五指山公安交警对驾驶人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穿拖鞋开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050元、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且因高某在实习期内驾驶证被记满12分,民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据悉,根据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在不确定是否已经解酒的情况下,切忌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