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3日,彭某兴因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血检187mg/100ml),被东方公安交警传唤。然而,涉案人员接到传唤后不到位、不配合,并畏罪潜逃,于是东方公安交警立即对其挂网追逃。
经过长期的网络监控追查,在广州铁路公安局海口公安处的配合下,2024年8月19日19时许,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中队的办案民警赶到广州铁路公安局海口公安处将犯罪嫌疑人彭志兴押回审理,并于次日凌晨3时许,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网上在逃人员彭某兴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彭某兴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被处罚款600元,限驾5年。(吴平 通讯员陈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