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12月14日下午,东方法院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庭审旁听活动,市司法局、武装部、新龙镇政府、新龙镇各村“两委”等140余名领导干部参与了符某标、符某珍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案件庭审旁听,“零距离”在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至2022年期间,时任新龙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符某标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符某珍等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为任某民提供帮助,共同收受任某民所送好处费共计150.6万元;2022年,符某标伙同符某珍、吴某科、高某标、符某进等4人在发包集体土地过程中,将本应支付给村集体土地的租金占为己有,目前已实际共同侵占村集体资金118.8937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二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整场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既是一堂触人心弦的警示教育课,也是一次深入人心的法治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守住清正廉洁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