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警方经连续侦查,24小时内成功抓获三名持械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并依法给予处罚。
8月14日,儋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其儿子在儋州市南丰镇一带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被多人持械殴打受伤,打人者已乘坐电动车逃窜。根据儋州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对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该局侦查中心联合辖区派出所迅速启动案件快侦快破机制,力争快速将全部打人者抓捕归案。
随着走访摸排工作快速铺开,民警迅速掌握了涉嫌持械殴打他人有关违法行为人的具体线索。“参与殴打被害人的总共有三人,双方系因生活矛盾引发冲突。”办案民警介绍。
在儋州市公安局侦查中心民警精准研判和派出所民警的全力侦查下,8月15日,警方成功锁定参与持械殴打他人的黄某存、篮某律、陈某杰等三人藏匿位置——那大镇某宾馆。
抓捕时机已经成熟,然而当抓捕组民警前往酒店准备进行布控时却发现了一处新的“疑点”。“我们梳理线索确定,目标就是住在这家酒店,但开房登记系统却没有发现他们的名字,很可能是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办案民警介绍。
嫌疑人再狡猾,也逃不过侦查民警的“鹰眼”,最后侦查民警成功在该宾馆将三名目标一举抓获。
“我们给了一个‘拉客’大哥一点钱,让他帮忙开房。”落网后,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前日结伙持械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并交代作案后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专门联系从事电动车载客的男子史某,要求史某用本人身份证在酒店开房供三人躲避藏匿,并向史某支付“酬金”40元。
“根据相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用身份证帮他人开房或冒用身份证到宾馆入住,均可能涉嫌违法,将被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办案民警介绍。
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帮助三名打人者开房的史某也于当日到案。民警依法对史某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对涉事酒店给予警告。
目前,三名打人者已被儋州警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