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司机酒后驾驶营运车被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获,司机孙某某因一时贪杯,换来了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的后果。
5月5日22时20分许,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组织警力在G98环岛西线高速洋浦互通508公里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琼D438**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向执勤卡点缓缓驶来,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与驾驶员的交谈中,民警隐约闻到一股淡淡的酒气,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5mg/100ml。
民警对孙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出酒后驾驶给自己、他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性。面对民警,孙某某坦言当晚与朋友吃饭,一时贪杯,自认为少喝一点没事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抓个正着。
驾驶员孙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支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