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获悉,因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地建设,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被处罚。
据介绍,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8月18日对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在陵水县勤丰村委会长水岭旁占地建设烈士纪念园一案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份开始,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在陵水县勤丰村委会长水岭旁占地建设烈士纪念园,占地总面积3484.58平方米,建有4间建筑面积共计179.47平方米的移动板房,一栋建筑面积共计1787.08平方米的烈士纪念馆,占地面积1518.03平方米的水泥硬化地面。
据悉,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系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是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站前路东环高铁陵水站旁边。针对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0月8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