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海南一中院获悉,海南一栋涉案豪华别墅经过两次网上司法拍卖,54次竞价,最终以6800余万元成交。
2016年11月18日,被告幸某明、庞某,与原告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幸某明、庞某共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支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6年11月18日,并将位于陵水蓝湾小镇某房产为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但因幸某明、庞某个人原因于2021年5月起逾期还款,截止2021年10月20日,被告幸某明、庞某尚欠原告本金2400余万元,利息59万余元,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但两被告一直怠于履行义务,2022年1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水支行向海南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两被告涉及多起民事诉讼,存在首封法院和多个轮候查封法院及抵押权法院的执行冲突,为了执行的便捷,尽快对抵押房产进行处置,执行法官陆宁积极与深圳某法院进行协商,最终将执行处置权从深圳某法院移交至海南一中院。
为了将本案房产价值最大化,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陵水为意向买受人协调物业提供看房,沟通相关部门确定处置方案,与网拍公司策划拍卖文案,最终别墅以6800余万元成交。
据悉,未来海南一中院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执行力度,区分案件情况,以“执行预判、统筹分析”为先导采用不同执行方式,深入推进涉金融不良资产专项清理工作,为海南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