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支持引进人才和重点企业职工购房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更好服务保障引进人才、重点企业职工的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万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显示,该市支持引进人才及非本省户籍人员的重点企业职工,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在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省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的,本人可在万宁市购买1套住房。
引进人才包括:经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人才,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对口支援或其他适宜方式,与万宁市用人单位开展服务的柔性人才;经省级、市级人才项目或人才评选活动确定的人才。
非本省户籍人员的重点企业职工包括:通过市政府招商引资落地,并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职工;落户万宁市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项目且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职工;在万宁市产业园区投资落地,并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职工;上年度在万宁市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投资额达3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职工;总部设立在海南的企业职工;外省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派驻我省工作的工作人员。
《通知》还显示,公开招录招聘、公开选调、调动、转任到我省(含中央驻琼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该市购买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原标题:万宁出台政策支持引进人才、重点企业职工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