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海南一中院在琼海公开开庭审理一宗涉20名被告人的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刑事案件,以案释法,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
公开审理现场。杨斌摄
公诉机关指控称,2023年1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卢某念逃避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监管,组织人员与马来西亚船舶多次过驳走私砗磲瑶柱、海龟肉等珍贵动物冻品,以及海参、刺泡鱼肉等普通鱼货,运至广东省,再拉运回琼海市存储和销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某念等17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应当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被告3人明知卢某念走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审理现场。杨斌摄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卢某念等20人及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全部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庭审程序规范、严谨有序。鉴于该案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法庭将在庭后合议,择期宣判。
本案的公开审理是人民法院助力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法治意识的生动实践,体现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下一步,海南一中院将继续开展生态日系列活动,多角度、多途径开展法治宣传,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司法公开力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为海南自贸港和谐美好生态环境执剑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