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晚,琼海公安交警巡逻到G98海南环岛高速海口往三亚方向7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琼A2H**8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车厢内人头攒动,巡逻交警见状立即引导该车驶离高速接受检查。
经交警查实,除驾驶人和副驾驶乘客外,该车车厢内竟载有8人。据驾驶人罗某清(男,61岁,琼海人)称,其与车厢内乘客是工友关系,当天工作结束后,同乡工友便一起搭载他的车从海口回琼海,因为驾驶室只能坐两人,便让8名工友坐在车厢内,并没有考虑到这样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公安交警依法对罗某某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琼海公安交警提醒,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载客标准。一般货车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容易导致严重的群体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