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符某国、曾某等9人贪污、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等罪一案在琼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历时9年,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系征地拆迁领域典型案件。庭审历时两天半,150余名琼海市嘉积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旁听,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
据了解,2009年至2022年,琼海市南中地区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期间,镇政府工作人员、被告人符某国、曾某、王某雷多次利用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安置地分配、拆迁清杂、补偿申报、房屋建设过程中,伙同部分被拆迁村民和包工头,长期通过虚报拆迁补偿款骗取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关照征地拆迁补偿的村民虚报征地补偿款,帮助村民违规整合安置地,事后收受好处费。被告人冯某、许某作为符某国的近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人,利用符某国担任职务形成便利条件,通过符某国和其直接领导的其他征地工作组成员职务上的行为,收受村民财物并帮助提高补偿标准。被告人符某国还滥用职权违规整合村民安置地出售给他人牟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庭辩论中,公诉人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在起诉书认定的90余宗案件事实中,9名被告人分别构成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或滥用职权罪。符某国、曾某、王某雷三人作为征地组的成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实施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相关部门应以此为戒,针对重点人群、关键岗位做好征地拆迁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下一步,省检一分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结合办案工作中发现的征地拆迁工作相关管理体制、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监管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预防措施,做好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提升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