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获悉,因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近日,文昌华侨星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64万元。
据介绍,1月4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潭牛镇华侨农场的华侨星城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华侨星城(一期)项目为文昌百灵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建设,由文昌华侨星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上述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站未正常通电运行。
调查结果指出,涉案华侨星城项目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地下管网集中于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小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形成的“中水”用于绿化灌溉;但检查当日,文昌华侨星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上述污水处理站未通电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且设备已损坏。文昌华侨星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华侨星城项目污水处理站自2020年1月份起未曾正常运行,案发后进行维修。文昌华侨星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据悉,文昌华侨星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文昌百灵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文昌市华侨农场高尔夫球会内。针对文昌华侨星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4月19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华侨星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6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