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口抽检发现15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生姜占8批次。
据介绍,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41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3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非法添加等。15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海口龙华三零三商行(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市场门口右侧第一间铺面)销售的芭蕉(生产日期/批号:2023-07-11),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美兰曾令琼蔬菜摊(地址:海口市桂林洋农场农贸市场蔬菜摊)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3),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南旺百佳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万达广场超市楼)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3-07-16),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美兰区梁容玉蔬菜摊(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灵山农贸市场内蔬菜摊38号)销售的豌豆(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2),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美兰桂林洋张刘梅蔬菜摊(地址:海口市桂林洋农场农贸市场蔬菜摊)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3),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口美兰佳桓燕蛋行(地址:海口市桂林洋农贸市场蛋行交易区198号)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3),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口美兰邢维丰蔬菜摊(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南路牛龙排振兴农贸市场内蔬菜摊)销售的鸡蛋(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4),检验项目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美兰李皇强光鸡光鸭摊(地址:海口市桂林洋农贸市场肉类交易区090号)销售的乌鸡(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3),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海口美兰桂林洋邓美燕蛋摊(地址:海口市桂林洋农场农贸市场蛋摊)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3),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仁恒里店(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棠公园仁恒里区(二期)8号楼第一层的编号为A1-4的商铺)销售的青尖椒(生产日期/批号:2023-07-26),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王府井店(地址:海口市秀英区蓝城大道与紫园路交叉口西北角王府井生活广场)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7-25),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海口龙华黄庆忠蔬菜摊(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遵谭农贸市场后面3号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3-08-10),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海口琼山朱苗德商行(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63号城东集贸市场)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7),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海口琼山王月梅商行(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63号城东集贸市场)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6),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海口美兰承霞副食摊(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集贸市场干菜交易区冯春霞摊位)销售的生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8-07),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