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42.9万元,原因涉及环境违法。
据悉,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旅集团)由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省财政厅、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资成立,注册资本金7.39亿元,注册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海旅文体中心扬帆工场,系海口市属国有企业,实施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9月26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2.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个月内改正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