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经不起高息回报的诱惑,轻信他人,投资8万元给对方用于“过桥”业务,领取了几天的返利后对方称资金链断裂,8万元本金难追回。目前,受害人已向海口警方报案。
据海口的陈先生介绍,2022年底,前同事黄某向他介绍,定安女子利某慧曾任海南某银行贷款客户经理,在定安县定城镇某银行营业部工作,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可绕开银行为客户办理“过桥”业务(贷款客户到期无法还款,可通过“过桥”延长还款时间)。
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和黄某是前同事,对黄某的话并不怀疑。2022年12月5日,黄某给了利某慧的个人账号,让其转8万元给利某慧,由利某慧帮助别人做信贷“过桥”业务,他可以每天从中赚取800元的回报。
陈先生与黄某的聊天记录,对方称利某慧在某银行定城营业部工作。 受访人 供图
当天,陈先生通过手机银行汇款给了利某慧8万元现金。2022年12月7日,黄某通过微信给陈先生转了2000元钱(其中包括每天800元的返利,以及400元多给的好处费),之后一直到12月21日,黄某每天都通过微信给陈先生转款800元。
12月25日,黄某通知陈先生利某慧那边出了问题。陈先生得知这一消息赶紧跟黄某一起赶到定安,找到利某慧家中要求退款。
陈先生称,当天在利某慧家中,利某慧以自己“阳了”为由并未出面,现场要求退款的还有其他多人,利某慧的丈夫蔡某某出面与大伙协商。“蔡某某坦承利某慧把钱拿去拆东墙补西墙了,一时间没钱退给大伙,并称会想办法处理,还说让家人贷款出来还给大家。”陈先生说,之后事件一直没有进展。
1月9日下午,陈先生所说的黄某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也是受害人,他和另外两位兄弟投资了一百多万元,同样是要不回来。他也正在通过律师搜集更多证据,准备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本金。
陈先生对此质疑称,黄某拉拢了多人投资,自己从中获利,所以对于报警一直不是很积极。
回应:做“过桥”业务属于民间借贷 不存在高息诱人投资行为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某银行了证实,利某慧并非该银行工作人员。
1月9日,利某慧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与陈先生并不认识,自己一直是与黄某合作做一些“过桥”业务,并不知道黄某又联系了陈先生。
利某慧同时坦承,陈先生“投资”的8万元现金,自己是按给4分的利息,每天给黄某3200元返利的,至于黄某给了陈先生多少她不清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陈先生曾质疑利某的丈夫蔡某某明知妻子以高息诱导他人投资而没有制止并参与其中,因此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对此,利某慧告诉记者,丈夫对她的事并不知情。蔡某某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妻子的所作所为他确实不知情。“如果知道我肯定不会让她做。”蔡先生说,他们已经委托律师,准备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之前高于银行利息付给他人的款项。然后,根据投诉人提供的材料,尽最大的努力偿还别人的本金。
目前,陈先生等人已经向当地警方报案。
受害人已向经警方报案,图为案(事)件接报回执。记者姜飞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