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查后拒不到案
还玩起了“躲猫猫”
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最终被交警查获
付出应有的代价!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安排部署,澄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对在逃嫌疑人进行梳理、排查,成功跨省追逃抓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拒不到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苏某、王某、甘某。
2023年6月21日18时许,苏某驾驶一辆川EK***8号牌小型轿车从澄迈县福山镇G225国道往澄迈县福山镇政府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澄迈县福山镇政府门前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后经抽血检测,苏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6.1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案件后续处理中,民警多次传唤苏某到交警大队来接受处理,苏某一直拒不到案,企图逃避处罚,澄迈县公安局对其上网追逃。2024年6月11日,在贵州省金沙县公安局平坝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将醉驾嫌疑人苏某抓获归案。
2023年8月22日12时30分许,王某醉酒后驾驶一辆琼AD****3号牌的轻型货车从澄迈县金江镇往瑞溪镇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澄迈县瑞溪镇里加村路段处时,因王某驾车操作不当致使该货车侧翻冲进路沟,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抽血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19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案件后续处理中,民警多次传唤王某到交警大队来接受处理,王某一直拒不到案,企图逃避处罚,澄迈县公安局对其上网追逃。2024年6月18日,在广东省徐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将醉驾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2021年11月21日20时15分,甘某驾驶一辆川XB***2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澄迈县老城镇南通三建工地往老城镇澄江路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老城镇文德路四季康城CD期路段处时,与陈某驾驶的琼AS***6号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6.6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21年12月21日被立案侦查,同日被取保候审,2022年11月13日移送澄迈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因甘某多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处理,澄迈县公安局对其网上追逃。2024年8月2日,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甘某到四川省华蓥市双河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公安机关追逃系统已全国联网
广大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在逃人员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应当主动投案接受调查处理
同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酒驾醉驾
切勿以身试法
(原标题:醉驾传唤拒不到案!澄迈公安交警跨省追逃抓获3名醉驾人员夏季交通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