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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相关提醒 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最高罚20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 记者蒙健 2023-10-16 09:24

  频发的燃气安全事故给国家、社会和受害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害。为防范遏制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致燃气器具销售单位的一封信》的方式发出提醒,销售单位要确保所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获得CCC认证证书。正确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即CCC认证标志),并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验证书的真实性,严禁违法销售未经CCC认证的家用燃气器具以及冒用伪造CCC认证标志等行为。

  据介绍,家用燃气器具(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已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的家用燃气器具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同时,自2022年1月1日后,家用燃气灶具产品标准为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产品标准为GB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未标注此产品标准的,禁止生产、销售。

  其次,无论是家用还是商用燃气灶具,都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比点火针粗,直径大约2-4毫米,该装置一般安装在靠近火盖侧。

  第三,要注意燃气配件质量,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能具有调节功能。根据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燃气调压器不应带有调节功能,如继续销售带有调节功能的上述产品属于违法行为。

  燃气连接用管分为:非金属(橡胶、塑料、橡塑复合、带金属包覆)软管和金属(不锈钢波纹)软管。软管连续长度300mm或单根软管标识内容应完整,包括以下信息: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名称;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此外,销售单位要审验供货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建立进货台账、留存进货凭证并如实记录进货渠道、产品信息、检验报告、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信息;检查产品标识、警示说明、合格证明是否真实、完整;登记产品销售去向。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以上所称燃气器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紧急切断阀。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销售商除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外,最高将面临20万元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广大燃气器具销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坚决杜绝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发现违法问题时,要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燃气器具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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