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春节、元宵佳节来临之际,全省旅游消费市场迎来高峰,消费合同备受关注。2月9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规范节日期间消费合同行为,发布合同订立“五个规范”提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规范合同订立行为,严格恪守公平诚信原则。经营者在节日期间开展各类经营活动,订立消费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权利义务对等,不得利用节日消费旺盛、信息不对称等情形,实施诱骗、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

  规范节日促销行为,杜绝不公平格式条款。节日期间开展的各类促销活动应真实、清晰,所作承诺应予以明确并严格履行。商品与服务价格须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低标高结等违法行为。经营者提供的消费合同格式条款,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含有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

  规范预付式消费行为,明晰约定履行责任。经营者提供预付式消费服务时应主动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应明晰约定预付费金额、服务项目、商品规格、使用期限、退费及转让规则、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不得设置显失公平的过期概不退还、单方任意变更服务、高额退费手续费等条款。经营者应严格按约提供服务,保障资金安全,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的合同变更与解除诉求。

  规范餐饮住宿服务,合理协商重要内容细节。提供“年夜饭”“团圆宴”等节日套餐的餐饮经营者,应在预订时以书面形式明确套餐的菜品构成、规格分量、计价单位、总价及包含的服务项目等,对包间费、服务费等额外费用需事先告知并获取同意。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应就房型、价格、入住与退房时间、取消预订政策等作出清晰约定并显著提示消费者。应杜绝“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限定最低消费”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保障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此外,规范处理合同类消费纠纷,倡导订立书面合同。鼓励经营者主动与消费者订立内容完备的书面合同,并出具正规票据等履约凭证。当发生合同争议时,经营者应本着诚信、负责的态度,积极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建立便捷的投诉处理机制,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加强节日期间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不公平合同行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表示,广大经营者要自觉规范合同行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合同意识与维权意识,仔细审阅条款,保留相关凭证,理性消费,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