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灯、警笛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专用车辆的特有装备,普通车辆严禁安装使用,私自安装这些设备除了被公安机关强制拆除之外还将受到处罚。即便这样,有的驾驶人为了彰显个性,还是将警报器、警灯安装在私家车上。近日,海南一名驾驶员因违规安装警灯被交警罚款2000元。
7月18日上午11时许,五指山公安交警在辖区内三月三大道公路局路段开展日常巡逻行动时,发现一辆琼A***97的小型汽车疑似违法安装警灯,便让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对车辆信息进一步核查后,执勤交警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并未取得使用标志灯具的任何相关手续,属于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询问,驾驶人王某表示自己要带学生开展夏令营活动,为了提高车辆辨识度就加装了一个警灯。
最终,执勤民警随即对王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场拆除了该车安装的警灯予以收缴,并对驾驶人王某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