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高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临高县临城镇社会服务中心主任刘玉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9月,刘玉军接受临城镇美当村委会的邀请,前往五指山市、三亚市等地旅游2天,旅游费用由美当村委会报销。2022年6月,刘玉军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临高县临城镇四级主任科员谢晓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9月,谢晓峰接受临城镇美当村委会的邀请,前往五指山市、三亚市等地旅游2天,旅游费用由美当村委会报销。2022年6月,谢晓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三、临高县调楼镇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黄常青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9年“五一”期间,黄常青担任调楼镇抱才村委会扶贫工作中队队长期间,接受个体老板邀请,借外出考察为由,前往西安市旅游,旅游费用共计1836元,由该个体老板支付。2022年5月,黄常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原标题: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