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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不得销售“市斤秤”、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 记者符彩云 2023-07-31 06:09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计量行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消费环境,近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贸易结算中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合格有效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

  销售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改装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不得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如:不得销售“市斤秤”)。

  各类经营户要主动停止销售、使用外观不合格的电子秤,电子秤的外观须符合国家标识规范,铭牌上应清楚标明电子秤的制造厂名、秤的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检定分度值、实际分度值、最大皮重值、自律性声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等。

  各类经营者在与消费者现场交易时,应当明示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量值。如消费者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启开关键,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

  集贸市场主办者应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在公平秤放置处加贴明显标志,明确专人管理,做好保管、维护和使用。市场主办方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电子秤周期检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当消费者对结算数据存在争议时,应及时要求经营者重启开关键后复称,也可自行及时到公平秤进行复称,也可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在公平秤上称过重量后放在电子秤上作比对,看显示的数值是否一致。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市民游客若发现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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