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三亚交警获悉,三亚交警查获一名“二次酒驾”的驾驶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据了解,5月10日01时许,三亚交警机动大队执勤队员在迎宾路某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C9**9牌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李某文(男,36岁)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执勤队员发现李某文曾在2020年7月2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三亚交警查获处罚。交警队员随即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后果。
最终,驾驶人李某文因饮酒驾车被罚再饮酒驾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