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母亲、刺伤叔叔、恐吓邻居……年纪不大却成为家中一霸,最终只能为其嚣张行为付出代价。近日,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一起案例,男子唐某某因多次破坏社会秩序、损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及其母亲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唐某某,男,1996年生人,今年3月31日16时许,唐某某在万宁市万城镇家中,因需要维修手机向母亲索要180元钱,被拒绝后,他当场拿起木制凳子向母亲后脑砸去。母亲逃离现场后,唐某某持水果刀追赶,最后被其父亲唐某才及其堂弟唐某浩制止下才未造成严重后果。家人当场选择报警处理,唐某某被北坡派出所查获。
经调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唐某某先后4次恐吓邻居、踹坏邻居家木门、因口角刺伤亲叔叔、持刀威胁同村村民。虽被多次行政拘留,但唐某某不知悔改,村里人对他颇为恐惧。
到案后的唐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声称,自己恐吓邻居是怀疑邻居会下“咒术”害自己,还解释:“我一喝酒就会失去正常思维,我会乱想,所以一喝酒后我就会在家里吵闹,我不喝酒时是不会这样的。”唐某某把原因都归为是酒的问题。
万宁市检察院认为,唐某某为发泄情绪,随意殴打他人、损毁他人财物,且经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后仍继续实施上述行为,其行为已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破坏社会秩序,并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最终,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他的行为已经影响到家庭正常生活,我怕他这种性格今后会闹出大事,希望他这次能真正悔改。”唐某某母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