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

新闻内容

台风“摩羯”过境后未及时清运垃圾、乱倒垃圾?海口琼山区:依法处罚
南海 孙春丽 2024-09-14 09:37

  为进一步做好台风“摩羯”灾后重建工作,海口市琼山区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强“门前三包”和垃圾清运工作。通过对主城区四个街道的全覆盖巡查,及时查处未及时清运垃圾、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截至9月12日,共计处罚18宗。其中,包括6家企业、商户及个人12宗。确保琼山区主城区城市道路环境整洁,共同守护琼山家园。

  相关违法案件如下:

  一、某环卫公司未及时清运垃圾案

  9月12日,海口市某环卫公司存在垃圾收运企业不及时清运垃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依法对该公司行政处罚3000元。

  二、某物业公司在绿地内乱堆放垃圾案

  9月12日,某物业公司在新大洲大道绿地内堆放垃圾等杂物,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凤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其进行现场处罚500元,并责令清理现场。

  三、某物业公司向道路倾倒垃圾案

  9月12日,某物业公司在海德路国和苑小区西门前向道路倾倒垃圾,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法对当事人行政处罚500元。

  四、某物业公司向道路倾倒垃圾案

  9月12日,某物业公司在文坛路锦江丽都小区前向道路倾倒垃圾,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法对当事人行政处罚500元。

  五、某物业公司向道路倾倒垃圾案

  9月12日,某物业公司在椰博路佳元椰风水韵小区道路倾倒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滨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当事人行政处罚900元。

  六、某物业公司未履行门前三包案

  9月12日,某物业公司在合北路未履行门前三包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滨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当事人行政处罚500元。

  七、某商户向道路倾倒垃圾案

  9月12日,某商户在红城湖延长线向道路倾倒垃圾,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法对当事人行政处罚500元。

  八、某居民向道路倾倒垃圾案

  9月12日,某居民在红城胡路向道路倾倒垃圾,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法对当事人行政处罚200元。

  九、某居民向道路倾倒垃圾案

  9月12日,某居民在龙昆南路向道路倾倒垃圾,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法对当事人行政处罚200元。

  • 海南在线微信号
    微信
  • 海南在线微博
    微博
  • 海南在线抖音号
    抖音

发现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商务合作 海南在线版权所有 © 1999-2016

电话:(86)0898-68582666  传真:0898-68582300 电子邮箱:webmaster@hainan.net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都大厦8层 邮编:5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