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澄迈法院执行员,这是我们的执行公务证和工作证,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在依法对你进行强制拘传……”近期,为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澄迈法院执行干警强化司法拘留措施,以“雷霆之势”对被执行人“拖、躲、逃、赖”的规避执行行为重拳出击。
案例一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陈某与林某两人本是同村的朋友,后因借款发生纠纷,陈某多次催要无果,便将林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林某因对朋友起诉其的行为表示不满,不配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多次联络,走访被执行人林某住所地,均未找到林某,且无任何可执行的财产线索。
某日夜晚十一点,执行员收到林某位置线索,便连夜整合执行力量,次日凌晨六点准时从金江赶往林某临时在海口居住的一家酒店,到达时林某仍在睡梦中,经酒店工作人员配合敲门,干警现场确认林某身份,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后,林某才意识到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其向法官表示自己将尽快联系家人筹集钱款,最终,林某被拘留一小时后履行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结。
案例二
“是王某吗?请你跟我们出来一下。”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某未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其查收传票后未按时间来法院,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本院决定对其进行拘留。
当晚19时,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地时,王某正与其家人用餐,因其未成年子女也在现场,为减轻对孩子的影响,执行干警劝说王某到门外,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对其进行拘留。经了解,王某表示并非自己不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是相关公司还没有将款项支付给自己。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以及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经过劝说,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当天通过家属转账履行全部案款。
案例三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借钱多年分文未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催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均保证和承诺会按约履行,却反复食言。经查明,李某在澄迈法院还有另外两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鉴于其无视法律权威,长期与执行干警“打游击”,逃避执行的行为较为恶劣,澄迈法院决定对其进行拘留。
“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是否需要拘留?”“必须拘留!”某日晚上七点半,该案执行员接收到李某的位置线索,当即联系法警一同赶往李某家里,顺利将其拘传回法院,逐一询问其如何履行三起案件,直到凌晨,促成两起案件当场履行全部执行款项,一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法院提醒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逃避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拘传。在此提醒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法律权威不容挑战,请务必主动、及时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履行,否则法院将会穷尽一切司法强制措施、手段,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