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海南省考试局发布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公告。根据公告,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经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院校尚有剩余计划。为完成招生计划,给考生增加录取机会,省考试局决定8月14日14:00-8月15日10:00组织高职(专科)批第二次考生在省考试局网页上的征集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相关说明
1.生源不足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要求及剩余招生计划数详见附表。
2.录取状态为“自由可投”,投档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普通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50分)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投档成绩补充填报高职(专科)批普通类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专业志愿。
3.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4.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征集志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