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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 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
南海网 记者 韩星 2023-03-16 09:02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从补缺型社会福利迈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的标志。近日,海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主动服务机制、落实政策衔接规定、强化数据比对应用、加强资金保障监管、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提升精准管理能力、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管理等8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各市县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遵循“应享尽享”原则,有关部门须及时为新纳入低保、新办证残疾人发送提醒信息。对新纳入低保、新办证残疾人3个月内主动提醒告知的,视为已开展政策宣传。

  《意见》明确孤儿护理补贴发放方式。海南省机构集中养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的护理补贴,统一支付到福利机构集体账户,用于集中供养残疾孤儿护理消费品购置、照护服务劳务费支出和康复训练费等费用。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强化数据对比应用。加强动态管理,市县民政部门、残联和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并进行生存验证,每年至少一次对残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在监服刑、户籍迁移等情况进行全员集中复核。

  在强化补贴资金发放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市县民政部门每月25日前,向省民政厅报送当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实发人数报表和资金报表。每年1月底前,向省民政厅报送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使用清算报告。省民政厅将每月对各市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通报。

  各市县可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对于人力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海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对各市县制度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价,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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