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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谢明中在被审查期间写下的长达41页、1.2万多字的忏悔书中说:“到文昌后,我大权独揽,以党代政,一人说了算,私欲无限膨胀。把党的宗旨丢到脑后,工作之余,思想大多进入了敛收钱财的喜悦海洋。一个一个地收,一万一万地攒,终于使自己从一个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为一名腐败分子。”谢明中承认,“我没有珍惜好自己的前途,而是把职务和职务拥有的权力,变成了犯罪的工具,变成了向别人收受金钱的工具。”
曾几何时,谢明中豪情万丈,亲手策划了一起“造神”运动,甚至把自己高高凌驾于百姓之上。2003年3月,文昌市委换届选举,谢明中在一次大会上煞有介事地说:“文昌人民选我当书记是文昌人民的福气,文昌人民不选我当书记是我的福气。”
海南省纪委常委苏贵昌认为,谢明中为什么能够为所欲为?原因在于他大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监督缺失。
一位网友评论说,像谢明中这样喜欢作秀表演的官员并不少见。因滥用职权被判刑5年的四川省工商局原局长李太银,不但发表了《碑魂》《梦魇》等长篇反腐小说,而且发明了“10-1=0”的廉政公式,即“我们哪怕用十分之一的权力谋私,就会丧失全部的威信”,俨然一副清官模样。
勿忘,从“政治明星”到“权力犯罪”,不足一步之遥。
作者: 卜云彤 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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